优秀历史建筑?;?,应从地方版升级为国家版!
近日,在京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集体酝酿、讨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黄浦区委书记杲云深入分析了优秀历史建筑?;だ弥械囊幌盗邢质的烟?,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优秀历史建筑?;しā返慕ㄒ?。
现实因素:优秀历史建筑?;ば枰徊糠窒低车姆?/p>
杲云代表说,近年来,上海相继成功打造了“外滩源”“田子坊”“思南公馆”等系列精品项目。由于?;すぷ髯酆闲越锨?,涉及产权归集、土地供应、修缮利用和资金安排等众多环节,尽管国家在不同层面出台了若干政策文件,但尚缺乏系统、整体、全面的反映?;ひ蟮姆煞ü?,导致实务中产生了不相适应、不协调等情况。
问题1:产权归集方面
上海拥有5批1058幢优秀历史建筑,其中7成以上由居民居住或使用,产权性质复杂,有直管公房、系统公房、私房等形式。对优秀历史建筑?;だ檬滓媪俚木褪欠课萏谕?、居民迁出的问题。如采取协商置换的方式,则存在置换成本高、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且对提出不合理补偿要求的情形,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以北京东路137号利康大楼为例,该楼建于1911年,为五层砖木结构的折衷主义风格(略带英国安妮女王风格)建筑,被列为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但因产权问题无法解决,最终使?;すぷ鞲榍?。
问题2:配套资金方面
优秀历史建筑?;ぴ谧式鸪锉赣胧褂梅矫嬷饕媪僮乓韵挛侍猓阂皇瞧舳式鸶?,资金回收难度大。由于房屋腾空置换、?;ば奚沙杀靖咭约坝猛咀?、业态控制等多种制约因素,对启动资金的要求非常高;同时,成本投资回报期长,运作成本高,?;こ杀酒毡楦哂谕谛陆ǜ叩瞪贪炻ビ畹钠骄ㄉ璩杀?,甚至会出现成本与收益倒挂。
如按照旧区改造来启动项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地块拆建和补偿费用应当由政府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社会资金不得事先参与,这给政府财政造成较大压力。
问题3:保养修缮方面
目前,优秀历史建筑的保养修缮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由于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带来的产权归属及修缮责任不清等问题。根据《物权法》等规定,对房屋进行修缮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由于优秀历史建筑多数历经了数代人的传承,业主也几经变迁,如今的产权人可能多达数十人,且有不少产权人身在海外,或者国籍已发生变化,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方案,导致了房屋空置或放任不管等问题,政府也无法有效督促其履行修缮义务。
以“书隐楼”为例?!笆橐ァ蔽挥诨破智铣窍崂肺奈锓缑脖;で?,系上海唯一保存完整的大型清代民居,?;だ芳壑蹈?。但由于年久失修,使得有些附属建筑已发生塌陷,安全隐患严重。市、区有关部门曾对其进行修缮评估,彻底修缮所需费用约一亿多人民币,但由于该建筑有产权人二十余位,且人员失散失联,难以形成符合法定要求的修缮意见,使得维修工作一直无法启动。目前,政府仅能每年拨款20万元左右对其进行基本和必要的安全维护。
问题4:规划建设方面
鉴于一些优秀历史建筑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落后、功能设置不当等因素,在对其进行后续?;ず屠檬?,可能会难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对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现有的一些国家通用技术规范要求,如容积率、绿地率、防火、抗震、河道管理等,其适用对象也往往是一般性的建筑设施,普遍缺乏对优秀历史建筑?;さ奶乇鸸娑?,导致在?;は钅恐型捎靡皇乱灰?、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问题。
代表认为:地方规章升级为“国家版”有可行性
杲云代表说,在优秀历史建筑?;し矫?,目前除国家部委出台相关文件外,在地方上,先后有上海、天津、杭州、厦门、武汉、哈尔滨等城市分别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各地方在长期的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大量规则、制度、机制,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丰厚的法治实践资源,为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提供有效支持。
同时,将优秀历史建筑?;ち⒎ù拥胤桨嫔段野?,还能有效统筹解决各地立法在实务运作中出现的?;け曜疾灰?、执法力度不一等共性问题。此外,国外立法方式也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