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民居资产托管《历史文化名城?;す婊曜肌?/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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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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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ず秃胙镏谢判愦澄幕?,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切实?;こ窍缋肺幕挪?,确保历史文化名城?;す婊ぷ骺蒲?、合理、有效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了《历史文化名城?;す婊曜肌?,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1.总则
1.0.1为?;ず秃胙镏谢判愦澄幕?,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切实?;こ窍缋肺幕挪?,确保历史文化名城?;す婊ぷ骺蒲?、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さノ患袄方ㄖ谋;す婊?,以及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等的?;す婊?。
1.0.3?;す婊匦胗Ρ>”?,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だ氛媸翟靥宓脑?;
2?;だ坊肪车脑?;
3合理利用、永续发展的原则;
4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的原则。
1.0.4?;す婊θ嫔钊氲鞑槔肺幕堑睦酚胂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研究分析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つ勘?,坚持整体?;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ぬ逑?。
1.0.5?;す婊υ谟行П;だ肺幕挪幕∩?,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升城市文化特色与活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0.6?;す婊ρ芯咳范ɡ肺幕挪谋;ご胧┯肜猛揪?,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方式和使用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す婊δ扇氤鞘凶芴骞婊?,历史文化名城?;す婊墓婊段Ш推谙抻τ氤鞘校ㄏ爻牵┳芴骞婊嘁恢?。历史文化名城的?;びΤ晌鞘泄舱叩淖槌刹糠?。城市产业的选择、空间发展方向的确定、用地布局的调整、道路与市政工程设施的选线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并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す婊囊?。
1.0.8?;す婊Χ跃哂幸欢ɡ?、科学和艺术价值,但未纳入法定?;ぬ逑档睦肺幕糯娼惺崂砗推拦?,提出历史建筑、文物?;さ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建议申报和补充名录。
1.0.9编制?;す婊?,应鼓励公众参与,坚持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尊重居民和利益相关者的意愿。
1.0.10?;す婊媳颈曜纪?,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city)
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0.2历史城区(historicurban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老城区。本标准特指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需要?;さ牡厍?。
2.0.3历史地段(historicarea)
能够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区。
2.0.4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conservation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地段。
2.0.5文物古迹(historicmonumentsand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地下与水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等。
2.0.6文物?;さノ唬╫fficiallyprotectedmonumentsandsites)
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さ奈奈锕偶?。
2.0.7地下文物埋藏区(undergroundarchaeologicalremains)
地下文物集中分布的地区,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地下文物包括埋藏在城市地面之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
2.0.8历史文化名城?;す婊╟onservationplanningofhis-toriccity)
以?;だ肺幕?、协调?;び虢ㄉ璺⒄刮康?,以确定?;さ脑?、内容和重点,划定?;し段?,提出?;ご胧┪饕谌莸墓婊?,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
2.0.9风貌(townscape)
反映城镇历史文化特征的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整体面貌和景观。
2.0.10历史建筑(historicbuilding)
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ぜ壑?,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
2.0.11传统风貌建筑(traditionalstylebuilding)
除文物?;さノ?、历史建筑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2.0.12历史环境要素(historicenvironmentelement)
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2.0.13?;ぃ╟onservation)
对?;は钅考捌浠肪乘械目蒲У牡鞑?、勘测、评估、登录、修缮、维修、改善、利用的过程。
2.0.14修缮(preservation)
对文物古迹的?;し绞?,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等。
2.0.15维修(refurbishment)
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的不改变外观特征的维护和加固。
2.0.16改善(improvement)
对建筑物、构筑物采取的不改变外观特征,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的?;し绞?。
2.0.17整治(rehabilitation)
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完整性的保持、建成环境品质的提升所采取的各项活动。
3.历史文化名城
3.1一般规定
3.1.1历史文化名城?;びΠㄏ铝心谌荩?/p>
1城址环境及与之相互依存的山川形胜;
2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3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历史地段;
4需要?;さ慕ㄖ?,包括文物?;さノ?、历史建筑、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さノ坏牟豢梢贫奈?、传统风貌建筑等;
5历史环境要素;
6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
3.1.2历史文化名城?;す婊匦敕治龀鞘械睦?、社会、经济背景和现状,体现名城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
3.1.3历史文化名城?;す婊岢终灞;さ睦砟?,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さノ蝗霾愦蔚谋;ぬ逑?。
3.1.4历史文化名城?;す婊θ范潜;つ勘旰捅;ぴ?,确定名城?;つ谌莺捅;ぶ氐?,提出名城?;ご胧?。
3.1.5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Πㄏ铝心谌荩?/p>
1城址环境?;?;
2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的保持与延续;
3历史地段的维修、改善与整治;
4文物?;さノ缓屠方ㄖ谋;ず托奚?。
3.1.6历史文化名城?;す婊ɡ烦乔?、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历史地段、文物?;さノ?、历史建筑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そ缦?,并应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要求。
3.1.7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τ呕髡烦乔挠玫匦灾视牍δ?,调控人口容量,疏解城区交通,改善市政设施等,并提出规划的分期实施及管理建议。
3.1.8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Χ缘叵挛奈锫癫厍;そ缦叻段诘牡缆方煌皇┙?、市政管线建设、房屋建设、绿化建设以及农业活动等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不得危及地下文物的安全。
3.1.9历史城区应明确延续历史风貌的要求。
3.1.10历史文化名城?;す婊岷鲜凳?、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机制和保障措施。
3.2?;そ缦?/p>
3.2.1历史文化名城?;す婊ɡ烦乔段?,可根据?;ば枰ɑ肪承髑?。
3.2.2历史文化名城?;す婊ɡ肺幕智谋;し段Ы缦?,?;し段вΠê诵谋;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对未列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可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方法确定?;し段Ы缦?。
3.2.3历史文化名城?;す婊?,文物?;さノ槐;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慕缦?,应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具体界线为基本依据。
3.2.4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Φ被ɡ方ㄖ谋;し段Ы缦?。历史文化街区内历史建筑的?;し段вξ方ㄖ旧?,历史文化街区外历史建筑的?;し段вΠɡ方ㄖ旧砗捅匾慕ㄉ杩刂频卮?。
3.2.5当历史文化街区的?;し段в胛奈锉;さノ坏谋;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鱿种氐?,应坚持从严?;さ囊?,应按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执行。
3.3格局与风貌
3.3.1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Χ猿侵坊肪车淖匀簧剿腿宋囊靥岢霰;ご胧?,对城址环境提出管控要求。
3.3.2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Χ蕴逑掷烦乔掣窬痔卣鞯某窃掷?、空间布局、历史轴线、街巷肌理、重要空间节点等提出?;ご胧?,并应展现文化内在关联。
3.3.3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υ擞贸鞘猩杓品椒?,对体现历史城区历史风貌特征的整体形态以及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提出总体控制和引导要求。并应强化历史城区的风貌管理,延续历史文脉,协调景观风貌。
3.3.4历史文化名城?;す婊γ魅防烦乔慕ㄖ叨瓤刂埔?,包括历史城区建筑高度分区、重要视线通廊及视域内建筑高度控制、历史地段?;し段诘慕ㄖ叨瓤刂频?。
3.4道路交通
3.4.1历史城区应保持或延续原有的道路格局,?;び屑壑档慕窒锵低?,保持特色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和界面。
3.4.2历史文化名城应通过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改善历史城区的交通条件。历史城区的交通组织应以疏导为主,应将通过性的交通干路、交通换乘没施、大型机动车停车场等安排在历史城区外围。
3.4.3历史城区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应选择合适的公共交通车型,提高公共交通线网的覆盖率;宜结合整体交通组织,设置自行车和行人专用道、步行区,营造人性化的交通环境。
3.4.4历史城区应控制机动车停车位的供给,完善停车收费和管理制度,采取分散、多样化的停车布局方式。不宜增建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3.4.5历史城区内道路及交叉口的改造,应充分考虑历史街道的原有空间特征。
3.4.6历史城区内道路、桥梁、轨道、公交、停车场、加油站等交通设施的形式应满足历史风貌的管理要求,对现有风貌不协调的交通设施应予以整治。
3.5市政工程
3.5.1历史城区内应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与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等统筹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历史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应充分借鉴和延续传统方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历史遗留设施的作用;
2对现状已存在的大型市政设施,应进行统筹优化,提出调整措施;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区域锅炉房、高压输气与输油管线和贮气与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宜保留枢纽变电站、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高压配气调压站、通信枢纽局等设施;
3历史城区内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站点,直接为历史城区服务的新增市政设施站点宜布置在历史城区周边地带;
4有条件的历史城区,应以市政集中供热为主: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历史城区宜采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热;
5当市政设施及管线布置与?;ひ蠓⑸苁?,应在满足?;ず桶踩蟮那疤嵯?,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3.5.2历史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应与历史城区整体风貌相协调。
3.5.3历史城区市政管线布置和市政管线建设应结合用地布局、道路条件、现状管网情况以及市政需求预测结果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合理确定市政管线建设的优先次序;
2应因地制宜确定排水体制,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雨水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3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采用架空或沿墙敷设的方式时,应进行隐蔽和美化处理;
4当在狭窄地段敷设管线无法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安全间距要求时,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管线安全运营管理要求。
3.6防灾和环境?;?/p>
3.6.1防灾和环境?;ど枋┯β憷烦乔贩缑驳谋;ひ?。
3.6.2历史城区必须健全防灾安全体系。
3.6.3历史城区内不得设置生产、贮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工厂和仓库。
3.6.4历史城区内应重点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匹配的相关产业,不得保留或设置二、三类工业用地,不宜保留或设置一类工业用地。当历史城区外的污染源对历史城区造成大气、水体、噪声等污染时,应提出治理、调整、搬迁等要求。
3.6.5历史城区防洪堤坝工程设施应与自然环境、历史环境相协凋,保持滨水特色。对历史留存下的防洪构筑物、码头等应提出?;び肜么胧?。
3.6.6历史城区的内涝防治措施应根据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气候特征、雨水管渠系统、防洪设施现状和内涝防治要求等综合分析后确定,并应与城市竖向规划、防洪规划相协调。
4.历史文化街区
4.1一般规定
4.1.1历史文化街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有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
2构成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应是历史存留的原物;
3历史文化街区核心?;し段婊挥π∮?h㎡;
4历史文化街区核心?;し段诘奈奈锉;さ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总用地面积不应小于核心?;し段诮ㄖ苡玫孛婊?0%。
4.1.2历史文化街区?;す婊θ范ū;さ哪勘旰驮?,严格?;だ贩缑?,维持整体空间尺度,对街区内的历史街巷和外围景观提出具体的?;ひ?。
4.1.3历史文化街区?;す婊Υ锏较晗腹婊疃纫?。历史文化街区?;す婊Χ员;し段诘慕ㄖ?、构筑物提出分类?;び胝我?。对核心?;し段вμ岢鼋ㄖ母叨?、体量、风格、色彩、材质等具体控制要求和措施,并应?;だ贩缑蔡卣?。建设控制地带应与核心?;し段У姆缑残?,至少应提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控制要求。
4.1.4历史文化街区增建设施的外观、绿化景观应符合历史风貌的?;ひ?。
4.1.5历史文化街区?;す婊Πǜ纳凭用裆罨肪?、保持街区活力、延续传统文化的内容。
4.1.6历史文化街区?;す婊械牡缆方煌?、市政工程、防灾和环境?;さ哪谌萦υ诒颈曜嫉?章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4.2?;そ缦?/p>
4.2.1历史文化街区核心?;し段Ы缦叩幕ê腿非卸ㄎ挥Ψ舷铝泄娑ǎ?/p>
1应保持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物外观界面及相应建筑物的用地边界完整;
2应保持现状用地边界完整;
3应保持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完整。
4.2.2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界线的划定和确切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重要眺望点视线所及范围的建筑外观界面相应的建筑用地边界为界线;
2应将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景观纳入,并应保持视觉景观的完整性;
3应将影响核心?;し段Х缑驳那蚰扇?,宜兼顾行政区划管理的边界。
4.2.3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さノ坏谋;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σ愿骷度嗣裾嫉木咛褰缦呶谰?。
4.3?;び胝?/p>
4.3.1应对历史文化街区内需要?;そㄖ?、构筑物的位置信息、建造年代、结构材料、建筑层数、历史使用功能、现状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进行逐项调查统计。
4.3.2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び胝畏绞接Ψ媳?.3.2的规定。
4.3.3应对历史文化街区内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其他环境要素进行整治、拆除。
4.3.4当对历史文化街区内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筑物、构筑物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时,应符合历史风貌的?;ひ?;当采取拆除不建的方式时,宜多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提高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
4.3.5应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历史环境要素进行调查统计,提出分类?;ご胧?。
4.4道路交通
4.4.1宜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外更大的空间范围内统筹交通设施的布局,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货运枢纽、大型停车场、大型广场、加油站等交通设施。地下轨道选线不应穿越历史文化街区。
4.4.2历史文化街区宜采用宁静化的交通设计,可结合?;さ男枰?,划定机动车禁行区。
4.4.3历史文化街区应优化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可达性。
4.4.4历史文化街区内的街道宜采用历史上的原有名称。
4.4.5历史文化街区内道路的宽度、断面、路缘石半径、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历史风貌的?;ひ?,道路的整修宜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
4.5市政工程
4.5.1历史文化街区内宜采用小型化、隐蔽型的市政设施,有条件的可采用地下、半地下或与建筑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其设施形式应与历史文化街区景观风貌相协调。
4.5.2历史文化街区应因地制宜确定排水体制,完善排水设施和污水截流设施,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4.5.3工程管线种类和敷设方式应根据需求及道路宽度、管线尺寸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政工程管线应以地下敷设方式为主,各种工程管线不宜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2排水管道宜选用强度高、接口可靠、便于在狭窄场地施工的管材;
3当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巷宽度受到限制以及不符合管线安全防护要求时,不应新建高压、次高压燃气管线;
4热力管线宜采用直埋敷设,建筑改造应预留出热力管线走廊;
5电力、通信管线宜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因条件限制可采用架空或沿墙敷设方式,并应进行隐蔽化处理。
4.5.4当街巷狭窄,管线敷设受到空间限制时,可采取提高管线强度和承载能力、加强管线?;さ仁室诵怨こ檀胧?,并应合理调整管线净距,满足工程管线的安全、检修等要求。
4.5.5在有条件的街巷,宜采用综合管廊、管沟的方式敷设工程管线。
4.6防灾和环境?;?/p>
4.6.1历史文化街区宜设置专职消防场站,并应配备小型、适用的消防设施和装备,建立社区消防机制。在不能满足消防通道及消防给水管径要求的街巷内,应设置水池、水缸、沙池、灭火器及消火栓箱等小型、简易消防设施及装备。
4.6.2在历史文化街区外围宜设置环通的消防通道。
5.文物?;さノ挥肜方ㄖ?/p>
5.0.1文物?;さノ坏谋;びΨ瞎蚁喙胤煞ü娴墓娑?。
5.0.2历史文化名城?;す婊σ谰菸奈锉;す婊臀奈锉;さ南喙毓娑?,对文物?;さノ惶岢霰匾谋;ご胧?。
5.0.3应对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普查、整理、确定,并应提出列入历史建筑?;っ嫉慕ㄒ?。
5.0.4应科学评估历史建筑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及保存状况,提出历史建筑的场地环境、平面布局、立面形式、装饰细部等具体的修缮维护要求,所有修缮维护、设施添加或结构改变等行为均不得破坏历史建筑的历史特征、艺术特征、空间和风貌特色。
5.0.5?;す婊Χ岳方ㄖ;し段诘母飨罱ㄉ杌疃岢龉芸匾?,历史建筑?;し段谛陆?、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功能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并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
5.0.6历史建筑应保持和延续原有的使用功能;确需改变功能的,应?;ず吞崾驹械睦肺幕卣?,并不得危害历史建筑的安全。
5.0.7?;す婊Χ岳方ㄖ鼙吒骼嘟ㄉ韫こ萄≈诽岢鲆?,应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实施原址?;?,并提出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
5.0.8?;す婊忧慷晕幕呗?、文化景观、工业遗产等新类型遗产历史文化价值的研究,根据遗产特点提出针对性的?;ご胧?。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