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蔽幕挪;す芾戆旆?/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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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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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蔽幕挪谋;ず凸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贰陡=ㄊ∥奈锉;す芾硖趵返扔泄胤?、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蔽幕挪ㄒ韵录虺啤罢闹莺K恳挪保┑谋;ず凸芾?。
本办法所称的“漳州海丝遗产”是指漳州市月港码头遗址及古街、南胜窑遗址、东溪窑遗址等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与“海上丝绸之路”有关的文化遗产。
第三条 “漳州海丝遗产”?;す芾?,应当坚持?;の?、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罢闹莺K恳挪钡恼媸敌院屯暾?。
第四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遗产?;す芾砉ぷ?。
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遗产?;ず凸芾砉ぷ鞯闹傅?;“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遗产?;さ募喽焦芾?;“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机构具体负责遗产的日常?;ず凸芾?。
第五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财政、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商、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漳州海丝遗产”?;ず凸芾淼南喙毓ぷ?。
第六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建立群众性?;ぷ橹?,参与?;ぁ罢闹莺K恳挪?。
第七条 “漳州海丝遗产”的所有权受法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ぁ罢闹莺K恳挪?,依法参与涉及所有权人利益事项的管理。
第八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同省内外其他“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地区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动文化遗产的?;?。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海上丝绸之路”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港澳台和国际的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对?;ず凸芾砉ぷ髯龀鐾怀龉毕椎牡ノ换蛘吒鋈?,由“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す婊捌湎晗腹婊?,并依法报批。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す婊?,漳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详细规划。
“漳州海丝遗产”?;す婊Φ蹦扇胪度嗣裾墓窬煤蜕缁岱⒄构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
?;す婊捌湎晗腹婊脊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漳州海丝遗产”根据?;ひ蠡ㄎ挪突撼迩?,分级进行?;?。遗产区和缓冲区区划应当与其文物?;さノ坏谋;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嘞谓?。
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界线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并设立界碑(桩)。
第十二条 “漳州海丝遗产”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者破坏遗产资源的建设活动。
遗产区内不得建设与遗产?;の薰氐慕ㄉ韫こ袒蛘呤凳┍?、钻探、挖掘等作业,确因?;ば枰薪ㄉ璧?,应当符合?;す婊捌湎晗腹婊?,并依法报批。
缓冲区内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行建设的,应当符合?;す婊捌湎晗腹婊?,不得破坏遗产的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并依法报批。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漳州海丝遗产”?;す婊慕ㄖ?、构筑物应当逐步整改、迁建或者依法拆除,造成所有权人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周边遭到破坏的景观、植被等应当责令相关责任人及时修复。
第三章 ?;ご胧?/p>
第十四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文物景点、人文景观和古树名木作出明确的标志,并设立?;ど枋?。
第十五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污染,不得损害或者破坏“漳州海丝遗产”原生态资源;周边一重山范围内林木林地逐步依法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并依法给予林权所有者补偿。
第十六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监测巡视制度、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委托相关机构对遗产?;ぷ纯鼋屑嗖?,发现可能危及遗产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并向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对可能属于“漳州海丝遗产”的地下埋藏或者水下遗存的区域,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勘察,划定地下或者水下遗产的?;で?。
在前款划定的?;で蚰诮泄こ探ㄉ璧?,应当事先报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或者考古发掘。
在其他区域内发现可能属于“漳州海丝遗产”文物遗迹的,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は殖?,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脊诺鞑?、勘探、发掘结束后,报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决定?;ご胧?。
第十八条 “漳州海丝遗产”的遗产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遗产及其?;ど枋?、?;け曛旧险盘?、涂污、刻划;
(二)采石、采砂、采矿、造坟、毁林、排污、堆放垃圾和其他损害遗产安全的行为;
(三)存储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四)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修建人造景点等;
(五)引进与当地生态环境不相协调的外来生物物种;
(六)其他危害遗产的行为。
第十九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防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对遗产设施、场所的用电、用气、用火等管理情况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漳州海丝遗产”资源属于个人或者组织所有或者使用的,其日常保养和维护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负责。
使用“漳州海丝遗产”资源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使用?;ぴ鹑问?,负责保养、维修和安全防范等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发现“漳州海丝遗产”有损毁危险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遗产日常?;す芾砘贡ǜ?。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缮,修缮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 “漳州海丝遗产”的修缮,应当由取得文物?;すこ套手手な榈纳杓?、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修缮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方案应当依法报批。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修缮过程,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修缮的指导。
第二十二条 “漳州海丝遗产”遭受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及“漳州海丝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遗产日常?;す芾砘褂Φ奔笆辈扇∮贝胧?,组织抢救?;?,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す婊?,鼓励、支持从事有利于遗产资源?;さ穆袒蜕;さ然疃?。
第二十四条 在“漳州海丝遗产”遗产区内拍摄电影、电视或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详细的预案,采取有效的?;ご胧?,并依法报批。
第二十五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继承、?;ず秃胙镉搿罢闹莺K恳挪庇泄氐拇澄幕?;搜集和保存文化、艺术、工艺珍品;组织培训遗产?;す芾淼淖ㄒ导际鹾凸芾砣嗽?。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题博物馆(展示馆、陈列室),展示、宣传漳州海丝历史文化成果和衍生作品。
第四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六条 “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漳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遗产?;に杈涯扇胪恫普に阃吵锇才?,专项用于遗产的规划、?;?、管理、修缮、展示和利用。
?;ぞ延Φ弊钭ㄓ?,严格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等各种方式参与“漳州海丝遗产”?;?。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擅自更改?;す婊捌湎晗腹婊?,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依照行政管理权限由有权机关对“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采取措施?;は殖〔⒘⒓幢ǜ娴?,由“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漳州海丝遗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属于文物?;さノ坏?,依法处以???;尚不属于文物?;さノ坏?,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遗产区、缓冲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取得文物?;すこ套手手な?,擅自从事修缮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漳州海丝遗产”?;ぞ雅沧魉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